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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帖】汪曾祺:好看再加上怅惘,才是永远存在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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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3-28 22:44:1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汪曾祺:好看再加上怅惘,才是永远存在的


文│史航


他是美的侦探


已识乾坤大,犹怜草木青。这两句诗是马一浮的,我读了就喜欢,常常提起。现在要写汪曾祺了,才发现,这十个字是应该专门用在他身上的。

他写过多少草木啊,拿他这些文字,可以编一本词典,薄薄的,并不整齐划一的。这种词典不解决什么疑难,就是没事翻翻,让你觉得随身带了一个花园,或者一个不错的菜园。

他对菊花不讨厌,但讨厌菊展,他觉得菊花还是得一棵一棵的看,一朵一朵的看。

确实,很多人成天忙活的就是把美从土里揪出来,搅拌成水泥,去砌墙。汪曾祺就跟这些人着急,上火,这些人就像《茶馆》里说的,“把那点意思弄成了不好意思”。

他夸沈从文的《边城》,他说是“一把花”。真好。多少人会顺嘴夸成是一朵花,可是汪曾祺知道,他老师写的是一把花。美是很多的,不一样的,美和美是在一起的,起码是互相牵挂着的,所以是,一把花。

汪曾祺写过很多次沈从文,我因此才知道沈从文是怎么过日子的,怎么叹气怎么高兴。他也让我知道西南联大是怎么回事,那学校有点像他爱提起的京剧《桑园寄子》:“走青山望白云家乡何在”。青山白云都是真的,家乡不在身边,也是真的。我后来读齐邦媛的《巨流河》,可为印证。

汪曾祺是个老福尔摩斯。他是个针对美的侦探。他夸某寺的罗汉塑得好,就说有个穿草鞋的罗汉,草鞋上一根一根的草茎,都看得清清楚楚。

他记得祖母有个小黄蜂的琥珀扇坠,很好看。晚年在宾馆,看到人工琥珀,各路昆虫齐备,甚至还有完整的蜻蜓,在一个薄薄的琥珀片里。这当然是弄死以后,端端正正地压在里面的。他觉得还是那个扇坠好看,因为是偶然形成的。“美,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。”

白马庙教中学的时候,他看见一个挑粪的,“粪桶是新的,近桶口处画了一圈串枝莲,墨线勾成,笔如铁线,匀匀净净。粪桶上描花,真是少见。”

多少少见的东西,少见的美,被他记录下来,作了呈堂证供。他是个好侦探。



汪曾祺先生在美国


在香港,他看见的是遛鸟的人,记得的也是这个,觉得值得写的也是这个。人家提的是双层鸟笼,楼上楼下,各有一只绣眼。早上九点钟遛鸟?北京这时候早遛完了,回家了。“莫非香港的鸟也醒得晚?”

然后他想起徐州养百灵的汉子,“笼高三四尺,无法手提,只能用一根打磨得极光滑的枣木杆子做扁担,把鸟笼担着,在旧黄河岸,慢慢地走。”

他告诉张辛欣,我看见一个香港遛鸟的人。她说:“你就注意这样的事情!”他也不禁自笑。

“在隔海的大屿山,晨起,听见斑鸠叫。艾芜同志正在散步,驻足而听,说:‘斑鸠。’意态悠远,似乎有所感触,又似乎没听。”

汪曾祺自己,在伊犁也听过斑鸠,他就趁机想家。

他夜宿大屿山,听到蟋蟀叫。“临离香港,被一个记者拉住,问我对于香港的观感。我说我在香港听到了斑鸠和蟋蟀,觉得很亲切。她问我斑鸠是什么,我只好摹仿斑鸠的叫声,她连连点头。”

这画面是有意思的,老头一本正经学斑鸠叫,女记者斑鸠似的连连点头。

流沙河也为蟋蟀写过诗,孙犁偶也留心,这几个名字,适合放在一起。


让读者心软很重要


然而,汪曾祺牵挂的又不光是美,他只是觉得,经常提到美,会让他的读者心软,心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。

他对政治的态度,读者是能感受到的。他写的剧本《裘盛戎》,有两句唱词:“谁能遮得住星光云影,谁能从日历上勾掉了谷雨、清明?”

他说:“江青一辈子只说过一句正确的话:‘小萝卜去皮,真是煞风景!’我们陪她看电影,开座谈会,听她东一句西一句地漫谈。开会都是半夜(她白天睡觉,晚上办公),会后有一点夜宵。有时有凉拌小萝卜。人民大会堂的厨师特别巴结,小萝卜都是削皮的。萝卜去皮,吃起来不香。”

他讲这个,是在一篇《果蔬秋浓》的散文里写的,不是特意要回忆什么。



汪曾祺先生画作


他对政治是这个态度,但他不是不愤怒。他在信里向人推荐自己的小说《徙》:“单看《受戒》,容易误会我把旧社会写得太美,参看其他篇,便知我也有很沉痛的感情。”

汪曾祺的文章,结尾是经常有感叹号出现的,有点像相声《连升三级》的结尾,那句“一群混蛋!”

就算是句号,也是很不愉快的句号,比如小说《陈小手》,团长一枪把好医生陈小手,从白马上打下来了,人家刚辛辛苦苦为他太太接生。
团长就觉得我的女人,凭什么让他摸来摸去。

“团长觉得怪委屈。”这七个字,我到死都忘不了。

自然,大家更记得《受戒》,记得小和尚明海和英子的烂漫。

有过一个公社书记,对汪曾祺说,他们会议桌的塑料台布上,有一些圆珠笔字,来自《受戒》。原来此前开会,两位大队书记,一边开会,一边默写明海和小英子的对话。

真是个好故事。我估计也是汪曾祺家乡那边的大队书记,他们被自己家乡有过这样的美好给迷住了,心不在焉的就记下来。他们总不会真的花时间去背诵。

这能让人想起另一个汪曾祺的小说,《职业》,才两千字。刘心武拿到稿子,说:“这样短的小说,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题目?”他看过之后,说:“是该用这么大的题目。”


小说讲一个街头叫卖小吃的孩子,成天喊的是“椒盐饼子西洋糕”,顽童们跟在后面,喊:“捏着鼻子吹洋号!”这孩子懂事,不理睬。有一天去给外婆过生日,他穿了新衣服,不挎篮子出门,走在巷子里,看四处无人,他偷偷喊了一句:“捏着鼻子吹洋号!”

这是卓别林那种辛酸的笑意了,也是契诃夫小说《万卡》的无助。

汪曾祺说自己写的是“职业对人的限制,对人的框定,无限可能性的失去。”那两位默写《受戒》的大队书记,这个旧社会的小故事,其实与你们是有关系的。总之,人世多苦辛。

《大淖记事》,那个字念脑,生僻,曹禺都为了这小说专门去查字典。讲的是乱世相爱的男女被迫害,男的被打得昏迷,灌尿碱汤才能苏醒。偏方。

“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十一子的喉咙,不知道为什么,她自己也尝了一口。”

汪曾祺说“写这一句时,我流了眼泪。”这是他写爱情写得最好的一段。


他的文字为让你怅惘而生


我受汪曾祺影响极深,从中学开始,从读《晚饭花集》开始。

阿索林、废名、梭罗、古勃,都是因他才知道的,他给何立伟小说集《小城无故事》的序言提到。他说废名小说《桥》里那句“万寿宫叮叮响”很好。果然好。慢慢的,废名的所有文字,读了的,都在我耳边叮叮响,像那个容孩子们在里面读书嬉戏的万寿宫。

汪曾祺说废名的价值被认识,还得再等二十年。他是1996年说这话的。第二年他自己也就去世了。他生前我就见过他一次,书市找他签名,签《榆树村杂记》。我没敢跟他说话。后来我去孔夫子旧书网,找他的签名本,找到北京京剧院的馆藏书,《宋史纪事本末》的三四卷,附带的借书卡有他签名。那也行!

他吃不了鱼腥草,文章里自己说的。我能吃,我很爱吃。

“写得最多的是我的故乡高邮,其次是北京,其次是昆明和张家口。我在上海住过近两年,只留下一篇《星期天》。在武汉住过一年,一篇也没有留下。”



汪曾祺先生在故乡高邮


他可能没去过我的故乡长春。我是很想看他写一写长春的。当然,长春其实也没什么好写。

他说过:“希望出现一两个写梨园行的狄更斯。”到现在也还是没有,起码我没见过。每每如此,他呼吁完了,还是他自己在那里忙。

他的小说,对我有大影响的是《星期天》和《王四海的黄昏》,都讲到一个人用自己多么不情愿的方式度过一生,都讲到人世间弥漫的怅惘。《鉴赏家》则相反,告诉你,人还是可以选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。这活活让人怅惘。

以前我说过,就算你刚饱餐一顿,看汪曾祺写吃食,你还是会饿得咕咕叫。这种咕咕叫,也是怅惘。汪曾祺的文字,就是糖衣炮弹。他是为了让你怅惘而生的。

沈从文《长河》里夭夭说:“好看的应该长远存在。”好看再加上怅惘,才是永远存在的。


——摘自《新京报》





自得其乐


文│汪曾祺


孙犁同志说写作是他的最好的休息。是这样,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是最充实的时候,也是最快乐的时候。凝眸既久(我在构思一篇作品时,我的孩子都说我在翻白眼),欣然命笔,人在一种甜美的兴奋和平时没有的敏锐之中,这样的时候,真是“虽南面王不与易也”。写成之后,觉得不错,提刀却立,四顾踌躇,对自己说:“你小子还真有两下子!”此乐非局内人所能想象。但是一个人不能从早写到晚,那样就成了一架写作机器,总得岔乎岔乎,找点事情消遣消遣,通常说,得有点业余爱好。

我年轻时爱唱戏。起初唱青衣,梅派;后来改唱余派老生。大学三四年级唱了一阵昆曲,吹了一阵笛子。后来到剧团工作,就不再唱戏吹笛子了,因为剧团有许多专业名角,在他们面前吹唱,真成了班门弄斧,还是以藏拙为好。笛子本来还可以吹吹,我的笛风甚好,是“满口笛”,但是后来没法再吹,因为我的牙齿陆续掉光了,撒风漏气。

这些年来我的业余爱好,只有:写写字、画画画、做做菜。



汪曾祺先生书作


我的字照说是有些基本功的,当然是从描红模子开始。我记得我描的红模子是:“暮春三月,江南草长,杂花生树,群莺乱飞。”这十六个字其实是很难写的,也许是写红模子的先生故意用这些结体复杂的字来折磨小孩子,而且红模子底子是欧字,这就更难落笔了。不过这也有好处,可以让孩子略窥笔意,知道字是不可以乱写的。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,那年暑假,我的祖父忽然高了兴,要亲自教我《论语》,并日课大字一张,小字二十行。大字写《圭峰碑》,小字写《闲邪公家传》,这两本帖都是祖父从他的藏帖中选出来的。祖父认为我的字有点才分,奖了我一块猪肝紫端砚,是圆的,并且拿了几本初拓的字帖给我,让我常看看。我记得有小字《麻姑仙坛》、虞世南的《夫子庙堂碑》、褚遂良的《圣教序》。


小学毕业的暑假,我在三姑父家从一个姓韦的先生读桐城派古文,并跟他学写字。韦先生是写魏碑的,但他让我临的却是《多宝塔》。初一暑假,我父亲拿了一本影印的《张猛龙碑》,说:“你最好写写魏碑,这样字才有骨力。”我于是写了相当长时期《张猛龙》。用的是我父亲选购来的特殊的纸。这种纸是用稻草做的,纸质较粗,也厚,写魏碑很合适,用笔须沉着,不能浮滑。这种纸一张有二尺高,尺半宽,我每天写满一张。写《张猛龙》使我终身受益,到现在我的字的间架用笔还能看出痕迹。

这以后,我没有认真临过帖,平常只是读帖而已。写过一个很短时期的《乐毅论》,放下了,因为我很懒。《行穰》、《丧乱》等帖我很欣赏,但我知道我写不来那样的字。我觉得王大令的字的确比王右军写得好。读颜真卿的《祭侄文》,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颜字,并且对“颜书从二王来”之说很信服。大学时,喜读宋四家。有人说中国书法,一坏于颜真卿,二坏于宋四家,这话有道理。但我觉得宋人字是书法的一次解放,宋人字的特点是少拘束,有个性。我比较喜欢蔡京和米芾的字(苏东坡字太俗,黄山谷字做作)。有人说米字不可多看,多看则终身摆脱不开,想要升入晋唐,就不可能了。一点不错。但是有什么办法呢,打一个不太好听的比方,一写米字,犹如寡妇失了身,无法挽回了。我现在写的字有点《张猛龙》的底子、米字的意思,还加上一点乱七八糟的影响,形成我自己的那么一种体,格韵不高。

我也爱看汉碑,临过一遍《张迁碑》,《石门铭》和《西狭颂》看看而已。我不喜欢《曹全碑》。盖汉碑好处全在筋骨开张,意态从容,《曹全碑》则过于整饬了。

我平日写字,多是小条幅,四尺宣纸一裁为四。这样把书桌上书籍信函往边上推推,摊开纸就能写了。正儿八经地拉开案子,铺了画毡,着意写字,好像练了一趟气功,是很累人的。我都是写行书。写真书,太吃力了。偶尔也写对联。曾在大理写了一副对子:

苍山负雪
洱海流云

字大径尺。字少,只能体兼隶篆。那天喝了一点酒,字写得飞扬霸悍,亦是快事。对联字稍多,则可写行书。为武夷山一招待所写过一副对子:

四围山色临窗秀
一夜溪声入梦清

字颇清秀,似明朝人书。

我画画,没有真正的师承。我父亲是个画家,画写意花卉,我小时爱看他画画,看他怎样布局(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划几道印子),画花头,定枝梗,布叶、勾筋、收拾、题款、盖印。这样,我对用墨、用水、用色,略有领会。我从小学到初中,都“以画为名”。初二的时候,画了一幅墨荷,裱出后挂在成绩展览室里。这大概是我的画第一次上裱。我读的高中重数理化,功课很紧,就不再画画。大学四年,也极少画画。工作之后,更是久废画笔了。当了右派,下放到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,结束劳动后,倒画了不少画,主要的“作品”是两套植物图谱,一套《中国马铃薯图谱》,一套《口蘑图谱》,一是淡水彩,一是钢笔画。摘了帽子回京,到剧团写剧本,没有人知道我能画两笔。

重拈画笔,是运动促成的。运动中没完没了地写交待,实在是烦人,于是买了一刀元书纸,于写交待之空隙,瞎抹一气,少抒郁闷。这样就一发而不可收,重新拾起旧营生。有的朋友看见,要了去,挂在屋里,被人发现了,于是求画的人渐多。我的画其实没有什么看头,只是因为是作家的画,比较别致而已。

我也是画花卉的。我很喜欢徐青藤、陈白阳,喜欢李复堂,但受他们的影响不大。我的画不中不西,不今不古,真正是“写意”,带有很大的随意性。曾画了一幅紫藤,满纸淋漓,水气很足,几乎不辨花形。这幅画现在挂在我的家里。我的一个同乡来,问:“这画画的是什么?”我说是:“骤雨初晴。”他端详了一会,说:“哎,经你一说,是有点那个意思!”他还能看出彩墨之间的一些小块空白,是阳光。我常把后期印象派方法融入国画。我觉得中国画本来都是印象派,只是我这样做,更是有意识的而已。

画中国画还有一种乐趣,是可以在画上题诗,可寄一时意兴,抒感慨,也可以发一点牢骚,曾用干笔焦墨在浙江皮纸上画冬日菊花,题诗代简,寄给一个老朋友,诗是:

新沏清茶饭后烟,
自搔短发负晴暄。
枝头残菊开还好,
留得秋光过小年。

为宗璞画牡丹,只占纸的一角,题曰:

人间存一角,
聊放侧枝花。
欣然亦自得,
不共赤城霞。

宗璞把这首诗念给冯友兰先生听了,冯先生说:“诗中有人。”

今年洛阳春寒,牡丹至期不开。张抗抗在洛阳等了几天,败兴而归,写了一篇散文《牡丹的拒绝》。我给她画了一幅画,红叶绿花,并题一诗:

看朱成碧且由他,
大道从来直似斜。
见说洛阳春索寞,
牡丹拒绝著繁花。

我的画,遣兴而已,只能自己玩玩,送人是不够格的。最近请人刻一闲章:“只可自怡悦”,用以押角,是实在话。



汪曾祺先生画作



体力充沛,材料凑手,做几个菜,是很有意思的。做菜,必须自己去买菜。提一菜筐,逛逛菜市,比空着手遛弯儿要“好白相”。到一个新地方,我不爱逛百货商场,却爱逛菜市,菜市更有生活气息一些。买菜的过程,也是构思的过程。想炒一盘雪里蕻冬笋,菜市场冬笋卖完了,却有新到的荷兰豌豆,只好临时“改戏”。做菜,也是一种轻量的运动。洗菜,切菜,炒菜,都得站着(没有人坐着炒菜的),这样对成天伏案的人,可以改换一下身体的姿势,是有好处的。

做菜待客,须看对象。聂华苓和保罗·安格尔夫妇到北京来,中国作协不知是哪一位,忽发奇想,在宴请几次后,让我在家里做几个菜招待他们,说是这样别致一点。我给做了几道菜,其中有一道煮干丝。这是淮扬菜。华苓是湖北人,年轻时是吃过的。但在美国不易吃到。她吃得非常惬意,连最后剩的一点汤都端起碗来喝掉了。不是这道菜如何稀罕,我只是有意逗引她的故国乡情耳。

台湾女作家陈怡真(我在美国认识她),到北京来,指名要我给她做一回饭。我给她做了几个菜。一个是干贝烧小萝卜。我知道台湾没有“杨花萝卜”(只有白萝卜)。那几天正是北京小萝卜长得最足最嫩的时候。这个菜连我自己吃了都很惊诧:味道鲜甜如此!我还给她炒了一盘云南的干巴菌。台湾咋会有干巴菌呢?她吃了,还剩下一点,用一个塑料袋包起,说带到宾馆去吃。如果我给云南人炒一盘干巴菌,给扬州人煮一碗干丝,那就成了鲁迅请曹靖华吃柿霜糖了。

做菜要实践。要多吃,多问,多看(看菜谱),多做。一个菜得试烧几回,才能掌握咸淡火候。冰糖肘子、乳腐肉,何时温软入味,只有神而明之,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富于想象。想得到,才能做得出。我曾用家乡拌荠菜法凉拌菠菜。半大菠菜(太老太嫩都不行),入开水锅焯至断生,捞出,去根切碎,入少盐,挤去汁,与香干(北京无香干,以熏干代)细丁、虾米、蒜末、姜末一起,在盘中抟成宝塔状,上桌后淋以麻酱油醋,推倒拌匀。有余姚作家尝后,说是“很像马兰头”。这道菜成了我家待不速之客的应急的保留节目。有一道菜,敢称是我的发明:塞肉回锅油条。油条切段,寸半许长,肉馅剁至成泥,入细葱花、少量榨菜或酱瓜末拌匀,塞入油条段中,入半开油锅重炸。嚼之酥碎,真可声动十里人。

我很欣赏《杨恽报孙会宗书》里的“田彼南山,芜秽不治。种一顷豆,落而为萁。人生行乐耳,须富贵何时。”和“人生行乐耳,须富贵何时”,说得何等潇洒。不知道为什么,汉宣帝竟因此把他腰斩了,我一直想不透。这样的话,也不许说么?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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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湖小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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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7-3-29 15:14:52 | 只看该作者
说起汪曾祺,学生时代的记忆总是没有,从前学的文学书和史中也不曾见过。只是从现在必讲的一篇课文-《胡同文化》中学到他,但又写着他是”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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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3-29 21:46:46 | 只看该作者
蝴蝶蝴蝶蝴蝶蝶 发表于 2017-3-29 15:14
说起汪曾祺,学生时代的记忆总是没有,从前学的文学书和史中也不曾见过。只是从现在必讲的一篇课文-《胡同 ...

教科书里,沈从文汪曾祺废名这些人的作品印象中是没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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